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自行采购类项目资格标预选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龙岗区政府相关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自行采购类项目资格标预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优质的预选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MSYCG-20190219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自行采购类项目资格标预选供应商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服务类别、内容等):
序号 |
类别 |
服务内容 |
1 |
广告印刷 |
荣誉证书、作业本、活动册子等印刷 |
2 |
校园文化 |
海报、橱窗、宣传等 |
3 |
办公用品 生活用品 |
文具、笔等教学工具 |
4 |
五金配件 (含工具) |
五金耗材、工具、维修等 |
5 |
电教用品 (含维修) |
电教设备耗材、维修等 |
6 |
体育器材 |
体育用品、器材等 |
7 |
厕所疏通 化粪池清理 |
校园厕所、下水道等疏通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服务类型的相关资质(需公司营业执照及其资质复印件);
3.投标人须在深圳地区设有正规的经营场所,具备在深圳的本地服务能力,以提供的工商注册证明或办公租赁合同为准;
4.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具有相关的成功案例(以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在学校和政府采购中无不良记录;
7.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一年内在深圳市无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罚的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标或转标。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即365天。合作总意向为3年,按1+2年模式,第一合作期为即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合作1年期满,如中标方的服务获得招标方教职工满意度较高,可在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约2年(第二合作期即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若在合作期结束前三个月仍协商不成,合作自然终止,中标方须按时无条件撤场,招标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合同一年一签。
2.其它:
至少一年质保,一年保修,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从质保期满之日计算,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或售后服务条款为依据;
(1)响应时间:接到用户通知,专业人员不超过4小时上门服务,保证24小时不间断售后技术服务支持;
(2)免费保修(包括人工和材料):质保期内免费保修,质保期后供应商须保证合理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质保期:除人为和自然灾害因素,该项目系统及设备出现的任何故障,中标公司须在响应时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修复。保修期:该项目系统及设备出现任何故障,中标公司必须在响应时间内只收取更换配件成本费用修复);
(3)免费培训:供应商免费在现场对采购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保证使用方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4)冗余服务:超过24小时后未能修复或紧急情况下,应提供具有同样功能的设备供使用单位使用。
3.付款方式
按相关约定付款,相关费用均通过财政转账支付,一般在相关服务完成且通过验收合格之后进行。
七、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投标资料必须含且不限于以下清单: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明
(4)法人委托书原件
(5)案例复印件
(6)一年内在深圳市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罚记录的承诺书
(7)门店照片、实景图片等。
(8)服务方案(或服务承诺)。
(9)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10)其它各自认为有必要的佐证材料
2.投标资料一式七份,装文件袋(不需要密封)。
3.可针对其中某一类或几类进行投标,所能响应的项目应该以表格形式体现出来。
(以下表格仅供参考)
响应类型 |
应标公司名称 |
注册资金 |
经营范围 |
公司地址 |
法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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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供应商报名、投标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9日至 2019年 2月24日 下午6点。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4日18:00:00(北京时间)
十、投标地点:扬美实验学校B栋三楼信息科组办公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考察与开标时间:
1.考察时间:2019年2月25日 9:00~16: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9年2月26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十二、评标方法
1.实地考察打分30分(得分项为:场地远近10分与公司实力20分)
2.面谈综合打分70分(得分项为:服务承诺10分、服务能力40分、服务案例20分)
3.最终评审得分:最后得分=实地考察分数+面谈综合分数
经统计,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得分排序: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授标意见。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岗区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公告发布范围:
扬美实验学校官网(校园公告-招标采购)栏目
https://www.szlgedu.org.cn/ymsyxx/index.htm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长发东路1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甘老师
联系电话:0755-28893841 28893207
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