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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2022年校外配餐服务 招标公告

2021年12月20日 16:40  点击:[]

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2022年

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校外配餐服务

项目类型:服务类

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综合评分:现场应标评分满分100分,占60%权重,实地考察占40%权重)


第一章 采购概况和评审定标方法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18】8号文)、《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学校午餐午休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2021】47号文)文件精神,结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龙岗区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深市质龙联〔2021〕2号)及《深圳市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操作规范》要求,扬美实验学校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下学期将继续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扬美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午餐配餐服务。扬美实验学校现有在校学生2975人,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2253人。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取得配餐资质;其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4)配送服务方案必须包含不重样菜谱提前一周发布项目。

三、发布公告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12:00。

四、投标资料收取时间:投标人应按照评分项的内容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应盖上公章,所有投标资料应于2021 年12月29日12点之前送至扬美实验学校由相关负责人现场收取。投标材料一式三份:一正本、一副本、一电子版本。

以下情况投标材料不予收取:

1.没提供配餐资质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资料不予收取;

2.供餐公司餐饮量化分级未达到A级,资料不予收取;

3.供餐公司未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材料不予收取;

4. 供餐公司未建设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并接入监管部门后台的,材料不予收取;

5.供餐公司不为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材料不予收取;

6.超过12月29日12点送达的资料不予收取。

(递交材料时请将以上1-5项单独陈列)

五、综合评分时间和地点:

1.现场评标述标:2021 年12月29日19:00点在扬美实验学校B栋二楼会议室进行综合评分,优选出前三家配餐企业后。

2.企业现场调研: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6日,对3家配餐企业开展企业生产现场调研,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产品质量、供餐距离、供餐价格等给3家配餐企业量化评分。

六、综合评分方法:

1.在不少于3家(含三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供应商单独述标,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比较。(每一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

2.评分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分表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评分项:

序号

评分因素

提供资料

评分细则

分值

1

基础证件及注册资金

提供有效内的深圳市本地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投标公司注册资金情况:

A.8000万(含)以上,得8分;

B.5000万-8000万(不含),得6分;

C.3000万-5000万(不含),得4分;

D.3000万以下,得2分。

8

2

公司历史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投标公司成立时间不得低于3年,每增加一年得0.5分,5分封顶,低于3年(含)不得分。

5

3

配餐公司单批生产盒饭份数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内容为准,需有生产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分)

单批限生产份数:

A.10000份(含)以上得6分;

B.8000份—10000份(不含)得4分;

C.5000份-8000份(不含)得2分;

D.5000份(不含)以下得1分。

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内容为准,需有生产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分

6

4

配餐面积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车间照片及内景图片。

配送中心场所面积:

A.4000㎡(含)以上得5分

B.3000㎡(含)-4000㎡(不含)得3分

C.2000㎡(含)-3000㎡(不含)得2分

D.2000㎡(不含)以下得1分

5

5

营养师配

置情况

提供营养师证件复印件及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所有文件都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企业配置营养师和健康管理师数量:

A.有3名餐饮营养师,1名健康管理师得4分;

B.有2名餐饮营养师,1名健康管理师得3分;

C.有1名餐饮营养师,1名健康管理师得2分

D.无健康管理师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6

食品安全管理

提供对应等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件复印件、健康管理师证件复印件,以及近半年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所有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企业需配置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A.有10名(含)以上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得5分

B.有5-9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得3分

C.有1-4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得1分

D.无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7

质量保证方案


提供对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洗洁等有健全的原材料采购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等质量保证方案,并提供供应商资质。  

依据所有方案横向进行比较评分,该项满分 5 分:

A.非常健全 5分

B.基本健全 3分

C.不健全 0分


5

8

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提供货物来源、加工、 包装、保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依据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横向比较评分,该项满分 5 分:

A.非常健全 5 分

B.基本健全 3分

C.不健全 0 分

5

9

食品安

全责任险

提供参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

食品安全责任险:

A.保额500万以上(含500万)得4分;

B.保额500万以下(不含500万)得2分;

C.无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不得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10

配送服务方案


提供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制度等所有涉及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  

对配送服务方案综合横向比较评价,

该项满分 5 分:

A.非常健全 5 分

B.基本健全 2 分

C.不健全 0   分

5

11

营养保障

根据学生生长发育规律,制定合理科学膳食计划,确定学生食谱并提前公布

学生食谱规划和发布

A.膳食计划有科学依据、食谱规划制定合理并提前发布 8 分

B.膳食计划较科学,食谱规划制定较合理并提前发布 5 分

C.有膳食计划,食谱菜样简单重复、制定随意并提前发布 3 分

D.无膳食计划、食谱也不能提前发布 0 分

8

12

资质认证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体系认证   □

6.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

根据资质认证情况,评分。该项满分 10分:

A.具备6项 得10分

B.具备5项 得8分

C.具备4项 得6分

D.具备3项 得4分

E.具备2项及以下 得0分

10

13

成功案例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学校配餐服务合同、服务满意度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为深圳市中小学配餐服务成功案例,每增加1家得1分,5分封顶。

证明文件: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与服务单位签定的有效合同关键首尾页和服务满意度证明文件盖章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

5

14


配餐点距学校导航距离

投标公司在学校附近有专用的制餐点。提供高德或百度地图导航距离截图为准。

根据百度地图导航距离截图打分。

A、制餐点距离10公里内(含),得10分

B、制餐点距离10(不含)-20(含)公里,得8分

C、制餐点距离20(不含)-30(含)公里,6分

D、制餐点距离大于30(不含)公里,得4分

10

15

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及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投标人提供县(区)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本公司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文件

A.满足得5分;

B.不满足,得0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县(区)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本公司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16

现场述标

由竞标公司进行5-8分钟的解说。

由招标机构评委综合考量综合评价

A.满意 得10分

B.一般 得8分

C.不满意 得5分

D.无述标 得0分

10

100

七、评委: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15人)

八、得分计算: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在考察后按评标60%+现场考察40%计算出综合得分。

九、公示:按综合分数排名一二三名,在学校门口公示3天。(2022年1月8日前)

十、复审:将3家预中标配餐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交经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局核查配餐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及预中标总数是否超产能,核查结果反馈校方。(2022年1月9日前完成上交)

十一、学校与确定配餐企业签署合同。(2022年1月30日前)

十二、风险管控

(一)本次招投标产生前三名配餐企业,为预中标单位,一起公示,待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核实配餐企业资质及统计无超产能配送餐后,学校方与排名前面的配餐企业签订午餐服务合同。

(二)预中标单位前位配餐企业如无法与本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配餐企业接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发《无法履约函》告知学校,学校将与下一排位(顺延)配餐企业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如学校在区统一公布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未接到配餐企业的《无法履约函》,预中标配餐企业因预中标份额超产能无法与学校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企业参与本校午餐配餐投标。

(三)根据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如配餐企业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超产能配送餐行为,学校有权利立即终止配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企业参与配餐投标。

十三、联系人:卢老师  15889693001

投诉电话:28892965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中小学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 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

4. 配餐公司应在公司内分好餐,按每个班实际配送数量独立包装配送,不得在学校二次分餐。

5.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6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如使用冷链配送需在甲方地址就近建设加热点并在正式供餐前取得相应证件,如使用热链配送需在签署合同前报区教育局及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核查食品经营饭盒制售单班最大生产份数是否超过供餐份数上限及新学期配餐企业供餐剩余饭盒制售份数产能证明材料。

7.配餐方如使用一次性pp餐盒须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标准。

8.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及餐标、膳食计划、不重样菜谱提前发布等。

9.配餐价格及餐标

配餐价格为:小学生每人每份人民币 元,配餐标准为 素:大荤(肉类) 克+小荤(蔬菜搭配肉类 克+蔬菜 克+米饭     克+汤或饮料(米饭可添加)。供餐企业填写配餐价格及餐标,签订服务合同前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与中标公司协商。

二、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及缴费相关:

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022年2月01日至2022年07月30日(该时间段为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到期后由全体用餐学生监护人集体投票,支持票数超过三分之二,该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23年1月31日;集体投票支持票数少于三分之二,则重新公开招标配餐企业)。学校于新学期开学前10天统计本校实际用餐学生人数并告知配餐企业,每学期供餐次数以深圳市中小学学校校历法定教学日为准,学校告知学生监护人新学期开学前7天通过约定缴费方式一次性将新学期餐款总数直接支付给配餐企业。如在供餐期间学生用餐人数或供餐次数变更,学生监护人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供餐企业重新校对每学期餐款总数。

(1)学生未用餐,已交款项的全额退款;

(2)中途退出的学生已交款项的余款退款;

(3)未报餐学生,中途加入用餐的按实际次数收缴费用(包括新学期一年级学生)

  2. 配餐价格:

配餐价格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计划。计划中制定每周食谱并提前发布。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核酸检测为阴性、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凭证,投标人应当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产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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