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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学生心理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3年02月08日 16:25  点击:[]

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学生心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MSYCG-2023021409)

一、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位于坂田街道长发东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龙岗区政府相关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本项目是为解决学生心理问题。项目预算金额上限为15万元选择优质的服务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前来投标。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 服务时长:一年。

三、 项目服务要求:

1.针对量表测评筛选或者班主任转介的危机学生进行评估访谈,并提供专业系统的跟进保障措施。

2、为需要小组辅导的学生提供评估访谈以及设计专业系统的小组成长课程,为这类学生提供专业有效的团辅成长系统。

3、老师合作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

四、投标须知

1.投标响应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至2023年2月13日12时截止。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msy2017@126.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

2.投标、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A栋楼三楼会议室

3.答疑事项:2023年2月13日1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投标人须将问题以书面形式(盖公章)发送至邮箱ymsy2017@126.com。逾期不予受理。2023年2月13日10时将答疑结果在我校官网采购公告栏中公布。

4.开标时间:2023年2月14下午15:00

5.投标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纸质一正本两副本装文件袋(需要密封))应于2023年2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送达人须是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查验身份证。逾期或没有有效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100分(得分项为:服务基础15分、经验评价15、业绩评价14、服务执行人员要求17、公司法人代表4、诚信评价5、价格20分、现场答辩10分;)

六、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业务范围包含心理咨询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有5年以上的青少年服务经验。

2.有为3所及以上公立中小学提供全校性或者整个年级青少年心理课程服务的相关经验,并获得学校好评。(提供课程服务合同已经学校履约评价表)

3.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服务类型的相关资质(需公司营业执照及其资质复印件);

5.投标人须在深圳地区设有正规的经营场所,具备在深圳的本地服务能力,以提供的工商注册证明或办公租赁合同为准;

6.投标人必须是深圳企业或在深圳有合法的分支经营机构及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具有相关的成功案例(以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在学校和政府采购中无不良记录;

9.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一年内在深圳市无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罚的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标或转标。

七、 项目人员资历要求

1.青少年心理咨询相关本科以上学历(心理咨询或社会工作等相关学历),10年以上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经验。

2.有国家认可的心理工作相关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国家中级社工师或二级心理咨询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相关证明材料)

3.有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提供校级心理顾问服务的工作经验。(提供合同或者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具备青少年团体课程设计及带领的相关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 课程内容及人员要求

编号

内容

要求

备注

1

不少于50人次危机学生一对一访谈

1. 根据MHT、SDS等相关量表的测评结果,辅助心理老师筛选预警学生。2.根据预警学生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一对一访谈,并为其建立心理档案。3. 配合心理老师,加强对预警学生的家校合作。


2

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1名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心理老师对小组内需要定期咨询的危机学生开展定期咨询服务,对小组内学生的任何危机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并为相关家庭提供一次心理辅导服务(每次心理服务不少于1小时),并建立档案。


3

学生成长规划课程

每周2次小组课程。(有为4所及以上公立中小学提供全校性或者整个年级青少年心理课程服务的相关经验,并获得学校好评(以提供课程服务学校履约评价表)。


4

学长团课程

每周两次学长团课程,招纳学生不少于40人,旨在培养学生领袖,建立一支校园榜样队伍。发挥朋辈学长作用,开展朋辈历奇活动,促进新生适应校园文化生活。以营造正向朋辈文化,增进年级之间的情感连接,开展校园活动,传承校园文化精神。通过学长团的观察反馈,了解初一新生的校园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危机学生并进行干预处理。


九、公告发布范围:

扬美实验学校官网(校园公告-招标采购)栏目

https://ymsyxx.szlgedu.org.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长发东路10号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0755-2889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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