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MSYCG-20230626)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18】8号文)、《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学校午餐午休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2023】47号文)文件精神,结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龙岗区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深市监龙联〔2021〕2号)及《深圳市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操作规范》要求,扬美实验学校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下学期将继续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扬美实验学校2023~2024学年学生午餐配餐服务。扬美实验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057人,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2300人。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响应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至2023年7月2日12时截止。
2.投标、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B栋楼二楼会议室
3.答疑事项:2023年7月2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投标人须将问题以书面形式(盖公章)发送至邮箱ymsy2017@126.com。逾期不予受理。2023年7月2日19时将答疑结果在我校官网采购公告栏中公布。
4.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下午19:00
5.投标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纸质一正本两副本装文件袋(需要密封))应于2023年7月2日18点前送达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送达人须是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查验身份证。逾期或没有有效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打分100分(得分项为: 基础证件及注册资金
10分、公司历史 6分、食品安 全责任险 5分、配餐面积 5分、营养师配置情况4分、食品安全管理5分、质量保证方案 6分、安全保障措施方案5分、配送服务方案5分、营养保障5分、资质认证10分、成功案例5分、配餐点距学校导航距离10分、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及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5分、现场述标10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取得配餐资质;其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必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7)配送服务方案必须包含不重样菜谱提前一周发布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按第四项具体要求准备,并提供营业执照、报价表、经营招标方授权书等的资料以供评分参考。
五、公告发布范围:
扬美实验学校官网(校园公告-招标采购)栏目
https://ymsyxx.szlgedu.org.cn/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长发东路10号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15889693001
七、项目内容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