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零星修缮工程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零星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YMSYGC-20240226
(3)项目预算金额:29.8万元
(4)招标内容:
1)乳胶漆墙柱面/天棚修缮
2)墙/地瓷砖修缮
3)石材修缮
4)铝扣板吊顶修缮
5)门窗玻璃更换修缮
6)护栏刷漆维护修缮
(4)计算方式:教室按照除去窗户、前后黑板计算面积;走道按照除去窗户、门计算面积;办公室按照除去窗户、门计算面积;宿舍按照除去窗户、门计算面积;
(5)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长发东路10号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6)服务周期: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开标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服务条款偏离表
8)供应商情况介绍
9)报价格式(详见附件)
10)同类项目业绩
11)企业综合实力
12)施工方案
13)质量保证措施
14)施工进度
15)人员配备
16)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1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材料
18)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按顺序装入档案袋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
四、开标、评标、定标事宜:
1.项目接收及公示时间
(1)项目公告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2月28日15:00
(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截止2024年2月28日15:00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扬没实验学校门卫室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材料,不需专人到场。
联系方式:甘老师 0755-28893207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长发东路10号。
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签到时间、截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下午14:30
(2)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3.评/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总分第一名中标)。
五、回复质疑联系人: 甘老师 0755-28893207
六、结果公示: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校园网
七、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采购工作小组。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