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1-5年级课后延时服务唱游等文化学习活动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MSYKC-2024022601)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位于坂田街道长发东路,本项目是购买学生1-5年级课后延时服务唱游等文化学习活动项目。项目总金额约为363600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1-5年级课后延时服务唱游等文化学习活动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投标须知
1. 投标响应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至2024年2月28日17时截止。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msy2017@126.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
2.投标、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A栋楼三楼会议室
3.答疑事项:2024年2月28日1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投标人须将问题以书面形式(盖公章)发送至邮箱ymsy2017@126.com。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2月28日18时将答疑结果在我校官网采购公告栏中公布。
4.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下午14:30
5. 投标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纸质一正本两副本、光盘/U盘一个),应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10:00 之前送达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送达人须是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查验身份证。逾期或没有有效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100分(得分项为:价格分20分、课程服务方案15分、应急事故处理方案15分、管理制度10分、服务承诺5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20分、类似项目业绩5分、服务网点5分、诚信5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经营的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是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关供应商做出相关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纯电商平台投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按评分要求提供,另需提供营业执照、报价表、经营招标方授权书等的资料以供评分参考。
五、公告发布范围:
扬美实验学校官网(校园公告-招标采购)栏目
https://ymsyxx.szlgedu.org.cn/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长发东路10号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0755-28893207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