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MSYCG-2024072203)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位于坂田街道长发东路,本项目是学校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总金额约为240000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投标须知
1. 投标响应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至2024年7月24日10时截止。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msy2017@126.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
2.投标、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A栋楼三楼会议室
3.答疑事项:2024年7月24日1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投标人须将问题以书面形式(盖公章)发送至邮箱ymsy2017@126.com。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7月24日16时将答疑结果在我校官网采购公告栏中公布。
4.开标时间:2024年7月25日下午16:00
5. 投标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纸质一正本两副本、光盘/U盘一个),应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10:00 之前送达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送达人须是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查验身份证。逾期或没有有效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100分(得分项为:价格分30分、技术规格偏离情况30分、项目实施方案15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同类项目业绩5分、优质服务保障5分、商务条款偏离情况5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经营的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是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关供应商做出相关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纯电商平台投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按评分要求提供,另需提供营业执照、报价表、经营招标方授权书等的资料以供评分参考。
五、公告发布范围:
扬美实验学校官网(校园公告-招标采购)栏目
https://ymsyxx.szlgedu.org.cn/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长发东路10号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0755-28893207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