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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学高中(集团)扬美实验学校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23日 14:26  点击:[]

深圳科学高中(集团)扬美实验学校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MSYFW-20250623)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8 号)、《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202413号)、《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外配餐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受深圳科学高中(集团)扬美实验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的委托,现对深圳科学高中(集团)扬美实验学校学生校外配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配餐企业参加招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深圳科学高中(集团)扬美实验学校学生午餐配送服务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资金来源:家长支付(价格待定)

4.招标方式:家长代表综合评议(综合评分、现场考察、最终确认)

5.合同期限:2025 9月至20267月(具体以深圳市教育局规定的正常教学时间为准。)

6.项目内容:扬美实验学校20259月至20267月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预计需求人数约2900/ 学期(最终人数以实际核算的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联合参与投标。

2.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市质联〔201814号)要求,配餐单位须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4.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A级,并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须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建设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并主动接入监管部门后台;为供餐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5.投标单位必须开通数字人民币监管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企业与有预付监管系统的银行系统终端对接工作已完成(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银行的证明函件以证明企业已开通监管账户),家长可通过银行提供的系统终端入口预付学生餐费。

6.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7.集体配餐单位应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8.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米。

9.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增设新菜品。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食材选择参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校外供餐单位食材选择工作指引(试行)》通知》(深市监联【202336号文)。严禁校外集体配餐配送高风险食品,禁、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市质联【201814号文)。

10.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11.集体配餐单位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中小学配餐业务。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分餐。

12.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3.集体配餐单位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器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需求,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4.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5.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集体配餐单位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6.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不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7.提供招标前半年内的食品送检报告。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所有配餐品种。

18.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9.集体配餐单位的配送方式可以选择热链配送或冷链配送。热链配送的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冷链配送的食品制作完成后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8℃并冷藏保存,食用时限为制作完成后24小时内,供餐前需对食品进行复热。集体配餐单位应向学校招标机构详细说明本单位采用的配送方式、以及热链配送或冷链配送的区别,由学生家长代表选择配送方式。选择冷链配送方式的,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学校就近设置复热点,将当日加工的食品运输至复热点进行加热,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24小时,集体配餐单位设置的复热点,原则上距离学校不得超出30分钟车程。

20.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21.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2.投标人提供资料包括:企业介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配送中心场所面积、餐饮营养师和安全管理员配置情况、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配送服务方案、配餐企业学校校外配餐成功案例等。

23.经教育行政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核实,集体配餐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取消其面向学校的集体配餐资格,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集体配餐单位三年内不能参与学校集体配餐投标。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

3)因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造成影响恶劣的情况。

4)集体配餐单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出核定人数供餐的情况。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影响恶劣的情况。

三、投标资料收取时间及方式

1. :2025623日至20256301730

2. : 深圳科学高中(集团)扬美实验学校门卫室

3.联系人:罗老师

4.联系电话:0755-2889086713534289828

5.投标单位对照上述要求及《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目录》(附件1)所列,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须盖上公章装袋密封,贴上封条,封条处及档案袋四角加盖公章,《送审材料目录》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毕盖章,贴于资料密封袋正面以便核对。所有投标资料要求纸质版三份,一主二副(副本可用普通A4纸打印),应于20256301730前送至深圳科学高中(集团)扬美实验学校门卫室(坂田街道长发东路10号)登记并转安全办收取。

6.截止投标时间:20256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7.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目录(另见附件1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50701日(星期二)晚上19:00(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2.地点:深圳科学高中(集团)扬美实验学校A栋三楼会议室

五、招标规则及流程

(一)资格初审

在不少于3家(含3家)及以上公司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比较,通过初审的公司皆入围。

(二)评定流程

第一轮评委及监督:现场述标。由在校用餐学生家长组成的午督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委,对各述标配餐企业进行打分:每个配餐企业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加起来为最终得分,得分最高的一、二、三名配餐企业为现场考察企业。评分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分表经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轮现场考察。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委员对排名前三名的供餐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综合企业实力、供餐距离、供餐价格、应急预案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

第三轮选出预中标企业: 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委员对两轮分数进行相加排名,确定预中标配餐企业(排名一二三名)并签名公示。

(三)评定标规则

1.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企业代表现场述标,限时5分钟。

2.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根据投标方的资质、配餐能力、品质、价格、菜谱、配送设备、安全保障措施等综合因素量化评分。

3.配餐企业公平参与投标,不得私下接触家长代表,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取消该配餐企业投标资格。如企业已中标,但后续发现其在招投标过程中有此行为,则终止合同,由前三家中标公司中第二顺位企业补上。

(四)中标企业资质查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中标的配餐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交经区教育局查验确认资质。

(五)合同签订:学生在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委员代表全体在校午餐学生家长委托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餐合同。(具体时间以区教育局查验确认资质后再确定)

1.本次招投标产生前三名配餐单位,为预中标单位,待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核实配餐单位资质后,学校方与排名前面的配餐单位签订午餐服务合同。

2.如本次招投标产生前位配餐单位无法与本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配餐单位接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发《无法履约函》告知学校,学校将与下一排位(顺延)配餐单位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如学校在区统一公布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未接到配餐单位的《无法履约函》,预中标配餐单位因预中标份额超产能无法与学校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单位参与本校午餐配餐投标。

3.根据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如配餐单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超产能配送餐行为,学校有权利立即终止配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企业参与配餐投标。

(六)备选方案:如首家配餐公司无法满足午餐午休配餐工作,则由前三家预中标公司中的第二家配餐公司补上,以此类推。

(七)本项目所有公告、补充通知和公示都通过以下方式对外公布: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龙岗区午餐午休工作微信群。公示期内,对投标结果存在疑义,可以发送加盖公章的异议书至学校午餐午休负责人,联系电话:15889693001

六、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分包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4.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配餐到班。如使用冷链配送需在甲方地址就近建设加热点并在正式供餐前取得相应证件。

5.配餐方如使用一次性pp餐盒须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标准。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配餐菜谱、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区间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二)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及缴费事项

1)合同期限:20259-20267月(具体以深圳市教育局规定的正常教学时间为准)。

2)缴费事宜:每学期供餐次数以深圳市中小学校历法定教学日为准,学校告知学生监护人新学期开学前7天通过约定缴费方式一次性将新学期餐款总数直接存入中标企业开通的数字人民币监管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

学生未用餐(含特殊天气和学生身体等原因),已交款项的退款。

中途退出已交款学生的退款。

未报餐学生,中途加入用餐的事项。

2.配餐价格区间:配餐价格区间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区间的,应当经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营养和市场需求制定膳食计划。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学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将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证明及健康证复印件交由学校备案。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要求等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索票索证和留样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夜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8.市场监管部门、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因抽检结果不合格,或者中标方不按合同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负责,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本校的配餐投标。

9.投标企业对家长组织人员进行的飞行检查不得阻拦。



深圳科学高中(集团)扬美实验学校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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